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院拟就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征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中医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4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服务范围:
(1)项目一:广东省中医院大德路总院、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医院绿化面积约2.2万平方米;
(2)项目二: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绿化面积约5万平方米。
2.绿化养护地点:
(1)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广东省中医院院区内、广州市越秀区大通路5号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医院院区内、广州市荔湾区涌岸街36号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医院院区内。
(2)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55号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院区内。
3.绿化养护要求: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提供养护人员、养护的机械设施、养护用的肥料和药物。根据院方实际需求、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安排人(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医院、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医院各个院区每天派出不少于2位有经验的工人,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每天派出不少于14人有经验的工人)。现场工作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制度管理,服从养护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绿化养护质量要达到DB44/T269-2005《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技术规范按照DB44/T268-2005《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报名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2020年至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报名企业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自2020年以来报名企业没有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有效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不接受项目转包、分包。
6.具备绿化养护管理服务资质条件,具有本项目类似的经验和业绩(提供广州市内三甲医院、高校、政府机关或大型事业单位的服务合同或协议)。
五、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授权证书(复印件)
2.“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页截图等响应文件
3.报价表
4.近五年同类业绩清单(需提供证明,如合同、中标通知书)
5.其他需说明事项
六、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压缩包(电子版为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99625918@qq.com,邮件名为“公司名+绿化养护服务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联系人:翁老师,咨询电话: 020-81887233转393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广东省中医院后勤管理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