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服务 > 医保指南
广东省中医院门诊医保病人须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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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人:

在我院门诊就医期间,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使您更好地了解及配合医院执行医保政策,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我院大德路总院、二沙岛医院、芳村医院、大学城医院是四家独立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办理选点后只能在相应的选点医院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我院天河、下塘、石井门诊部及琶洲医院门诊部属于大德路总院“一证多址”管理的医保分支机构,如您选点大德路总院,可同时在该四个门诊部享受同等门诊统筹待遇。

3.广州市医保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医保年度计算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启动标准为每医保年度累计自付2000元。

4.我院各院区现已开通全国各地区异地医保普通门诊及广东省内异地门特联网结算业务,但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同,具体办理流程您可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并确认您已持有最新的国标版社保卡。如不符合联网结算条件,一般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就医的医疗费用,再回当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您亦可先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用药报销范围后告知我院医生,让医生尽量把关(具体政策内容详见电子滚动宣传屏及纸质宣传资料)。

5.若您需办理门诊特定项目(包括肿瘤化疗、血透、肾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乙肝等),请由专科主诊医生填写《门诊特定病种申请单》,然后请您将《申请单》交到以下地点办理申报手续:大德路总院办理窗口设置在门诊西区二楼计价收费处10-15号窗(二类门特业务)、门诊西区一楼医保服务台(一类门特业务);二沙岛医院办理窗口设置在门诊二楼计价收费处1-2号窗口;大学城、芳村医院办理窗口设置在门诊楼一楼综合服务台。您不需要去市医保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如无特殊情况,门特项目2-3个工作日后可批复。

6.请您特别注意的一点是:门诊特定病种有相应的二级药品及诊疗项目目录,相关病种待遇不能用于支付与该疾病治疗无关的药物、检查治疗项目的费用。

7.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每次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每月累计药量不应超过当月总天数。

8.您若咨询有关医保政策方面的问题,欢迎致电020-81887233转30817/30818/30918(总院);020-87351238转61002/62113/61012(二沙岛医院);020-81499399转8161/8211/8319(芳村医院);020-39318228/39318100(大学城医院)。

9.您也可通过电话或关注“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医保政策、医保动态、答疑解惑和投诉举报等服务。医疗保障咨询热线电话:020-12345。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邮编:5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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